南昌市教育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管理的通知》,對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進行嚴格規(guī)范管理。通知明確,除教育部公布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白名單中的11項競賽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其他任何形式的競賽活動。
根據通知要求,允許組織開展的競賽活動僅限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chuàng)新與實踐大賽”“世界機器人大會青少年機器人設計與信息素養(yǎng)大賽”“全國青少年無人機大賽”“全國青年科普創(chuàng)新實驗暨作品大賽”“宋慶齡少年兒童發(fā)明獎”這11項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全國性競賽。
通知強調,任何學校、培訓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面向中小學生組織或變相組織各類競賽活動,不得以競賽名義開展培訓、考試、評優(yōu)、選拔等行為。對違規(guī)舉辦的競賽活動,教育部門將聯(lián)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南昌市教育局表示,此舉旨在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規(guī)范競賽管理,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教育部門將建立競賽活動監(jiān)督舉報機制,暢通反映渠道,加強日常監(jiān)管,確保競賽活動規(guī)范有序開展。
通知要求各學校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成才觀,不得將競賽結果作為招生入學依據,不得以競賽成績作為評價學生和教師的唯一標準。對于允許開展的11項競賽,也要堅持公益性和自愿參加原則,不得強迫或誘導學生參加,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該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南昌市對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的管理進入更加嚴格規(guī)范的階段,有助于遏制當前社會上各類競賽過多過濫的現象,為中小學生營造更加健康、公平的成長環(huán)境。